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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诽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酉集上 • 言】诽 ·康熙筆画:15 ·部外筆画:8
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敷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妃尾切,音斐。【說文】謗也。【博雅】䛼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誹謗者族。【莊子·刻意篇】高論怨誹。【戰國策】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
【集韻】或省作非。【前漢·鼂錯傳】非謗不治。【師古註】非讀曰誹。
【集韻】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匪微切【正韻】芳微切。與非通。【類篇】謗言也。【增韻】非議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作腹非。【註】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
【廣韻】方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方未切,非去聲。義同。【史記·文帝紀】誹謗之木。【索隱】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
「诽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诽”字头,请参考“誹”字:) 【卷三】【言】
𧩂也。从言非聲。敷尾切
謗也。誹之言非也言非其實。从言。非聲。敷尾切。十五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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