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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宅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寅集上 • 宀】宅 ·康熙筆画:6 ·部外筆画:3

〔古文〕㡯【唐韻】場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直格切,音澤。【說文】宅,所托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居也。【疏】謂居處也。【釋名】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【書·禹貢】四隩旣宅。【召誥】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【書·舜典】使宅百揆。
【立政】克用三宅三俊。【註】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【禮·郊特牲】土反其宅。
定也。【書·康誥】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【註】安定天命也。
宅兆亦曰宅。【禮·雜記】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叶徒落切,音鐸。【詩·小雅】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【大雅】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 【集韻】或作度。
 

「宅」说文解字

【卷七】【宀】
所託也。从宀乇聲。𡧪,古文宅。㡯,亦古文宅。場伯切
(宅)人所託凥也。依御覧補字。託者,寄也。人亦部曰:侂,寄也。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。宅託曡韵。釋名曰:宅,擇也,擇揀吉處而營之。从宀乇聲。場伯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𡧪)古文宅。
(㡯)亦古文宅。侂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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