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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郻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酉集下 • 邑】郻 ·康熙筆画:16 ·部外筆画:9

【正字通】同鄡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有郻縣,屬鉅鹿郡。詳後鄡字註。

「郻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郻”字头,请参考“鄡”字:)【卷六】【邑】
《說文解字》
鉅鹿縣。从邑梟聲。牽遙切 《說文解字注》
(鄡)鉅鹿縣也。二志同。前志作郻,県與梟一字。但前志鉅鹿郻縣,豫章鄡陽縣。玉篇、廣韵皆郻與鄡陽二縣字別。然則許書此字作鄡及後志二縣字皆作鄡非是。許書當是淺人改之,如𥄉首之改爲梟首也。盧氏文弨云:仲尼弟子列傳鄡單,鄡當作郻。郻單葢卽檀弓縣亶。縣乃字之誤。按漢鉅鹿縣城卽今直𣜩順德府平鄉縣城。唐通典曰:漢鄡城在深州鹿城縣東。从邑梟聲。梟當作𥄉。篆文當作郻。牽遥切。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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