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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诠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酉集上 • 言】诠 ·康熙筆画:13 ·部外筆画:6

【唐韻】此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逡緣切【正韻】且緣切,音銓。【說文】具也。【玉篇】治亂之體也。【廣韻】平也。【類篇】擇言也。
解喩也。【晉書·武陔傳】文帝數與詮論。【音義】謂具說事理也。【書·傅縡傳】言爲心使,心受言詮。【吳越春秋】惟夫子詮斯義也。【註】擇言也。【杜甫·秋日詠懷詩】衣褐向眞詮。
【淮南子·詮言訓註】詮,就也。就萬物之指,以言其徵,事之所謂,道之所依也。
【金史·選舉志】凡會試,詮讀官二員。

「诠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诠”字头,请参考“詮”字:) 【卷三】【言】
具也。从言全聲。此緣切
具也。淮南書有詮言訓。高注曰。詮、就也。就萬物之指以言其徵。事之所謂。道之所依也。故曰詮言。欠部欥下曰。詮䛐也。然則許意。謂詮解。从言。全聲。此緣切。十四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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