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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讦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酉集上 • 言】讦 ·康熙筆画:10 ·部外筆画:3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謁切,音揭。【說文】面相斥罪,相告訐也。【玉篇】攻人之隂私也。【廣韻】面斥人以言也。【論語】惡訐以爲直者。【前漢·外戚傳】訐揚幽昧之過。
【禮·內則·孔疏】隱義云: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。庾氏云:齊人謂之差訐。
【廣韻】居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蹇列切【正韻】古屑切,音孑。義同。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居例切,音罽。持人短也。
相告斥也。
【集韻】九刈切,音近罽。直言也。

「讦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讦”字头,请参考“訐”字:) 【卷三】【言】
面相厈罪,相告訐也。从言干聲。居謁切
面相厈罪吿訐也。依韵會訂。論語:惡訐以爲直者。从言干聲。居謁切。十五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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