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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挟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卯集中 • 手】挟 ·康熙筆画:11 ·部外筆画:7
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胡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檄頰切,音協。【說文】俾持也。【增韻】帶也,掖也。一曰輔也。【詩·大雅】旣挾四鍭。【儀禮·鄕射禮】兼挾乗矢。【註】方持弦矢曰挾。古文作接。【齊語】挾其槍刈耨鎛,以旦莫從事於田野。【註】在掖曰挾。
【爾雅·釋言】藏也。【前漢·惠帝紀】除挾書律。【註】秦律,敢有挾書者族。
【廣韻】懷也,護也。【孟子】不挾長,不挾貴。【朱註】挾者,兼有而恃之之稱。
會也。【晉語】遇兆挾以銜骨,齒牙爲猾。
【揚子·方言】挾斯,敗也。南楚凡人貧,衣被醜弊,或器物弊,謂之挾斯。
【集韻】尸牒切,音蜨。亦持也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
【集韻】訖洽切【正韻】古洽切,與夾同。亦持也。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子洽切,音啑。
【集韻】吉協切,音頰。
作荅切,音匝。義同。或作抸。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卽協切。與浹通。【詩·大雅】使不挾四方。【傳】挾,達也。【疏】挾者,周匝之義,故爲達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縣治象之灋于象魏,挾日而斂之。【註】從甲至甲謂之挾日,凡十日。【釋文】又作浹。【荀子·禮論篇】方皇周挾。【註】挾讀爲浹。匝也。
【正韻】卽涉切,音接。義同。

「挟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挟”字头,请参考“挾”字:) 【卷十二】【手】
俾持也。从手夾聲。胡頰切
俾持也。俾持、謂俾夾而持之也。亦部夾下曰。盜𥨸褱物也。俗謂蔽人俾夾。然則俾持正謂藏匿之持。如今人言懷挾也。孟子挾貴、挾賢、挾長、挾有勞、挾故。此皆本義之引申。音胡頰切。若詩禮之挾矢、周禮之挾日。音皆子協反。挾日、干本作帀日。左傳作浹。謂十日徧也。禮注。方持弦矢曰挾。謂矢與弦成十字形也。皆自其交會處言之。古文禮挾皆作接。然則接矢爲本字。挾矢爲叚借字與。从手。夾聲。各本作夾聲。篆體亦从二人。今皆正。从二入。以形聲中有會意也。胡夾切。八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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