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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巨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寅集中 • 工】巨 ·康熙筆画:5 ·部外筆画:2

〔古文〕㠪【唐韻】其呂切【集韻】臼許切,渠上聲。【說文】䂓巨也。从工,象手持之。
【玉篇】大也。【孟子】爲巨室。
巨萬,數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京師之錢累巨萬。【註】巨萬,今萬萬。
姓。【何氏姓苑】巨氏出南昌。【廣韻】漢有巨武,爲荆州刺史。
巨毋,複姓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有奇士,長丈,大十圍,自謂巨毋霸。莽更其姓,曰巨母氏。謂因文母而霸王符也。【後漢·光武紀】作巨無霸。
【韻會】通作鉅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庶人之富者累鉅萬。【李賀·高軒過詩】文章鉅工。
與詎同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公巨能入乎。【師古曰】巨讀曰詎,猶豈也。
【類篇】求於切,音蕖。未央也。【韻會】亦作渠。詩小雅庭燎註,夜未渠央。義與遽同,言未便至夜也。

「巨」说文解字

【卷五】【工】
規巨也。从工,象手持之。榘,巨或从木、矢。矢者,其中正也。𢀓,古文巨。其呂切文四 重三
(巨)規巨也。周髀筭經曰。圜出於方。方出於矩。矩出於九九八十一。故折矩以爲句廣三。股脩四。徑隅五。旣方其外。半之一矩。環而共盤。得成三四五。㒳矩共長二十有五。是謂積矩。用矩之道。平矩以正繩。偃矩以望高。覆矩以測湥。臥矩以知遠。環矩以爲圓。合矩以爲方。方屬地。圓屬天。天圓地方。方數爲典。以方出圓。按規矩二字猶言法度。古不分別。規圜矩方者、圜出於方。圜方皆出於矩也。夫部曰。規、有法度也。不言圜曰規。考工記。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。注。矩謂刻識之也。凡識其廣長曰矩。故凡有所刻識皆謂之矩。从工。象手持之。謂也。其吕切。五部。按後人分別巨、大也。矩、法也、常也。與說文字異。其吕切、唐韵也。廣韵作矩、榘。入九麌。俱雨切。又云。說文又其吕切。此出說文音隱。
(榘)巨或从木矢。矢者其中正也。矢部曰。有所長短。以矢爲正。按今字作矩省木。
(𢀓)古文巨。此爲象手持之。小篆變之。取整齊耳。大學。絜矩之道。注云。矩或作巨。此古文之遺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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