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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夺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丑集下 • 大】夺 ·康熙筆画:14 ·部外筆画:11
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徒活切,音。彊取也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大賈富家,不得豪奪吾民。【景帝紀】漁奪百姓。【文中子·王道篇】輕施者必好奪。
鐫削祿階亦曰奪。【論語】奪伯氏騈邑三百。
狹路也。【禮·檀弓】齊莊公襲莒于奪。○按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齊侯襲莒,杞殖華還載甲,夜入且于之隧。《杜註》:且于,莒邑。隧,狹路。鄭元引之證經云:隧奪聲相。近又云:或作兌,據此則奪非地名。敓,古奪字,兌卽敓之省文。澔失考,誤音兌,字書因之訓地名,非。
丘月切,音闕。【白居易·桐花詩】何此巴峽中,桐花開十月。草木堅彊物,所稟固難奪。
叶僻吉切,音狄。【大度首】石赤不奪,節士之必。敚或敓原字从攴。

「夺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夺”字头,请参考“奪”字:) 【卷四】【奞】
手持隹失之也。从又从奞。徒活切
(奪)手持隹失之也。引伸爲凡失去物之偁。凡手中遺落物當作此字,今乃用脫爲之,而用奪爲爭敚字,相承久矣。脫,消肉臞也。徒活切。鄭康成說禮記曰編𥳑爛脫。脫音奪。从又从奞。又,手也。持隹而奞,少縱卽逝也。徒活切。十五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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