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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墅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丑集中 • 土】墅 ·康熙筆画:14 ·部外筆画:11

【廣韻】辰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上與切【正韻】承與切,署上聲。田廬也。
圃墅。【晉書·謝安傳】與兄子元圍碁,賭別墅。
別館。【唐書·裴休傳】與兄弟隱家墅,講經著書。
許墅,地名,在蘇州城西。【圖經】秦始皇求吳王劒,白虎蹲于丘上,逐之,西走至此,裂爲池,因名曰虎疁。吳越時避鏐音,攺許墅。
【集韻】以者切,音野。【說文】郊外也。【毛氏韻增】野,古墅字。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于下以別之。【正字通】毛說似而非。野本郊野朴野。古無墅地墅名。後人家廬外立別墅,因借郊野之野,加土轉聲作墅。

「墅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墅”字头,请参考“野”字:) 【卷十三】【里】
郊外也。从里予聲。𡐨,古文野从里省,从林。羊者切文三 重一
(野)郊外也。邑部曰。歫國百里曰郊。冂部曰。邑外謂之郊。郊外謂之野。野外謂之林。林外謂之冂。詩召南、邶風傳皆曰。郊外曰野。鄭風傳曰。野、四郊之外也。論語。質勝文則野。包咸曰。野如野人。言鄙略也。从里。予聲。羊者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𡐨)古文野。从里省。从林。亦作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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