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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十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子集下 • 十】十 ·康熙筆画:2 ·部外筆画:0

【唐韻】【韻會】是執切【集韻】寔入切【正韻】寔執切,音拾。【說文】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【易·繫辭】天九地十。【前漢·韓安國傳】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通作什。【孟子】或相什百。【前漢·谷永傳】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【枚乗傳】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
【韻會】令官文書借作拾。
【陸游老學菴筆記】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
「十」说文解字

【卷三】【十】
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備矣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是執切
(十)數之具也。漢志。協於十。一爲東西。丨爲南北。則四方中央備矣。是執切。七部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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