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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众』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解释

【補遺·子集 • 人】众 ·康熙筆画:6 ·部外筆画:4

【篇海類編】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
(眾)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類篇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之仲切,終去聲。【說文】多也。【徐曰】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【易·說卦】坤爲眾。【疏】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【書·湯誓】格爾眾庶。【詩·周頌】命我眾人。【黌山子損益篇】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
眾雨。【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】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
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婁爲聚眾。
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
【唐韻】職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之戎切,音終。義同。
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疏】眾,一名秫。稷之黏者也。
濼,一名貫眾,藥草也。
姓。【左傳】有眾仲,眾父,以字爲氏。
叶諸良切,音章。【道藏歌】攜袂明眞館,仰期無上皇。北鈞唱羽人,玉女粲賢眾。
叶諸仍切,音蒸。【揚子·太經】減於艾無以涖眾也,減黃貞臣道丁也。
叶才淫切,音琴。【揚子·太經】減其儀欲自禁也,減於艾無以涖眾也。 【正字通】从橫目,从㐺,人數多也。目,數也。字彙作衆,列血部,非。

「众」说文解字

(说文解字未收录“众”字头,请参考“眾”字:) 【卷八】【㐺】
多也。从乑目,衆意。之仲切
多也。从㐺目。衆意。之仲切。九部。古平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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